它的确是一枚精美到极致的戒指,身价也同样昂贵到极致,铭牌上的位数令人咂舌,廖黎明刷爆了两张信用卡才买下它。
其实它旁边还围绕着不少漂亮的戒指,价格相对温柔,但廖黎明只想要这枚镶嵌有青金石的小指环,这是他能够找到的,最配得上奚文柏的物件。
但愿老板会喜欢。
廖黎明举着小戒指,小心翼翼地等待着。
奚文柏几乎能听到自己心脏猛烈跳动的声音,他垂眸盯了戒指很久很久,然后抬起左手,将中指套入——
不对,太小了。
他困惑地眨眨眼,难道……
原来小博士是这个意思,奚文柏嘴角牵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迅速把中指换成无名指。
嗯?也不对。
“……老板,这是尾戒。”廖黎明示意他。
“什么?”奚文柏一顿,茫然地看向他。
“尾戒,戴在小指上的,店家跟我说,不婚主义者都很喜欢戴这种首饰……维多利亚时代的呢!”廖黎明说着,捉住他的小指就要把尾戒套上。
第13章
明明是自己发过的誓,在这个时候,奚文柏反倒不愿承认了,他五味杂陈看着小指环,实在不想让费劲了心思的小博士失望,于是廖黎明得逞,哄他戴上了尾戒,脸上掩不住的得意,“老板,以后别人问起来这么好看的戒指是哪里来的,你要说是廖黎明送的。”
他监督奚文柏点头答应,然后自己更正自己,“啊不,你要说是男朋友廖黎明送的。”
“我男朋友廖黎明送的。”奚文柏重新讲了一遍给他听,小博士露出笑颜,捉住他的手对光看,满意极了。
那年过完节,奚文柏偷着去过首饰店,问能不能把这枚戒指改大一点,店员稀罕地瞧着这宝贝,说可以是可以,但是多少会破坏原来的纹样和价值,建议不要再做修改。
“那就不改了,非常感谢。”
“先生,这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啊,太漂亮了……给您。”店员再一次地赞叹,将戒指递还给奚文柏。
“我的男朋友廖黎明送的。”奚文柏一板一眼地说,接着悻悻把尾戒戴了回去。
不过小博士挑选礼物的眼光和他挑选男人的眼光同样精准独到,这是一枚货真价实的老戒指,镶嵌在中央的石头颇耐人寻味,在阳光下会折射出些许微妙的光彩,奚文柏翻来覆去地、不厌其烦地玩了它三百六十五天,也不觉分毫腻味。
晚上的时候小博士经常躺在他怀里胡说八道,编造它的前任主人其实是位欧洲小国公主,因为战乱不得不背井离乡,典当了传家戒指讨生活,还说中间石头的真实身份是哈利波特里的复活石,放在手上转三转,逝去的人就会回到你身边。
奚文柏不住点头,为小博士的故事增添可信度。
他突然发现,廖黎明骨子里是很浪漫的一个人。
不知道今年圣诞节小博士会想怎么过,奚文柏在心里双手合十,祈祷千万不要再来一个尾戒,或者不婚主义文化衫,不婚主义马克杯这类奇奇怪怪的东西。
洗手台边,奚文柏一点点转着戒指,等小博士刷完牙洗完脸,再等他转身扑进怀里。
廖黎明开口,带着一阵薄荷香,“老板你想回G市吗?我好想回G市,虽然他们……可能不太欢迎我。”
奚文柏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抽紧了心肺,问道:“既然你在那里不开心,回去做什么?”
“我有点念旧,那里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所以,会舍不得。”廖黎明纠结地翻出钱包,把银行卡一张张摊在台面上,嘀咕说,“不知道要带多少钱回去。”
“换做是我,一分不给。”奚文柏嗤之以鼻,不屑道。
“那,她毕竟是我妈。”廖黎明挑出一张额度最大的储蓄卡,奚文柏嘴角抽了抽,但没有再发表什么意见,帮他收起钱包,把人牢牢环住了,说,“廖黎明,跟我回家吧。”
“我特别想带你回家,又特别不想带你回家。”
奚文柏扁着嘴,显得有些懊丧和委屈,廖黎明最受不了他这样,伸手替他挤出一个笑,“老板没有关系的,我不在意这些。”
老奚总的怒吼中气十足,隔着几千公里的信号线依然振聋发聩,把当时正在写月报的廖黎明吓了一哆嗦,至今也搞不明白奚文柏爸爸是怎么通过微弱打字声判断他家儿子身边有人,还是个男人的。
十二月份他们落地G市时,正巧奚文柏的表妹放假回国,跟着林萱来接机,廖黎明不知道奚文柏对她做了什么,小姑娘一看到他就慌慌张张绕着道走。
林萱和廖黎明彼此都是第一次见面,免不了有些局促,简短打完招呼后便陷入冷场,林萱冲他微微一笑,继而转向奚文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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