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这时候就该配上一曲《二泉映月》,才能衬托出孟见琛心底的悲哀。陈洛如一边盘点着给cas的礼物,一边抱怨道:“哎,我忘记给它买毛毯了。秋冬季节,cas肯定会冷的。”她又说道:“看来只能过两天再去买了,不知道国内有什么花纹,好看不好看。”孟见琛:“……”陈洛如说得越多,孟见琛越觉得自己混得不如一匹马。他真想问问自己,为什么脑子进水,要接一匹马来北京?陈洛如看到孟见琛拿着那条领带,便问道:“我送你的礼物还喜欢吗?”她是多么地体贴她的丈夫。而孟见琛能说什么?他还能说什么?难道说他不喜欢?那下场肯定比现在还惨。“喜欢。”孟见琛干巴巴的语气出卖了他的心思。陈洛如闻言皱起眉头:“你听上去好像不太喜欢的样子。”孟见琛竭尽所能地夸道:“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领带,手感好,质量佳,颜色大气,图案新颖,必须当做传家宝,传给子孙后代。”“……把领带当传家宝,你没事吧?”陈洛如双手叉腰,理直气壮道,“不喜欢就说不喜欢,干嘛还来反讽嘲笑我?孟见琛,你很过分你知道吗?”作者有话要说:孟总:我真的喜欢。qaq本文独发晋江文学城陈洛如刚刚问孟见琛是否喜欢,他分明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这会儿却一反常态写出彩虹屁小作文。孟见琛用力过猛的夸奖令陈洛如怀疑他的真实用心。“这领带很特别的。”陈洛如放下箱子,坐到床边,将孟见琛手里的领带翻过来,她指着领带上的刺绣马头说道,“你看这个花纹,是不是很独特?”“嗯,”孟见琛点头表示赞同,“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这么一想,陈洛如也是用心给他挑了领带的。人一定要学会自我安慰和苦中作乐,陈洛如都记着给他送礼物了,孟见琛还要啥自行车啊。有总比没有好,他实在不该跟一匹马计较。“那当然了,”陈洛如洋洋得意道,“这可是爱马仕的非卖品!”“什么非卖品?”孟见琛问。“买马具满两万欧元才送一条这样的领带,”陈洛如又道,“这花纹外面是买不到的!”孟见琛:“……”什么非卖品,说得那么好听。这特么分明就是个赠品!敢情她是给cas买礼物的时候顺带着捎了个赠品给他,真是天大的诚意。孟见琛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够惨了,没想到事实真相又给了他一击重捶。总裁大人心里不光有点酸,还有点苦。刚刚吃cas的飞醋真的不应该,他应当对cas感恩戴德,否则礼物都没有他的份。“你费心了。”孟见琛无奈又不失礼貌地冲陈洛如微笑。“没有啦,随手的事。”陈洛如倒一点也不跟他客气,旁人若是说这话八成是在谦虚客套,陈洛如说这话那完完全全就是真情实感。见她一副志得意满的小模样,孟见琛心底就算有怨气和不平也得憋回去。自己当初非要娶回来的小祖宗,也只能自己受着了。公章的事并没有困扰陈洛如太久,第二天她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回归原本的生活轨道之后,陈洛如每天喝喝茶赏赏画看看秀购购物,过得好不自在。旁人都说这件事跟陈洛如无关,那她也不必挂心。归根到底这不是她的错,为了这事愁眉不展不值得。然而,这次的事件调查结果,却出乎陈洛如的意料。这事儿还真的跟她有点儿关系,而且将她置于一个异常尴尬的境地。要说这关系是怎么来的,那得从陈洛如一个不太熟悉的堂哥说起。陈洛如三叔家有个儿子,年长陈洛如一岁,名叫陈泳。三叔膝下共三女一儿,陈泳是家里最小的那个——这种家庭在广东挺常见,生不出儿子绝不善罢甘休,有些人家甚至生到家里的户口本页数都不够用。三叔终于得偿所愿,养了一个儿子,自然是百般骄纵宠溺。陈家富甲一方,陈泳这人被惯得无法无天,整日里不学无术,不求上进。好不容易从三流野鸡大学混了个毕业证,三叔就着手把陈泳安排进了岭盛。这陈泳自然是个不干事的主儿,整日整夜地在外面吃喝玩乐,公司里永远找不到他。他结交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狐朋狗友,这些人知道陈泳人傻钱多,就像苍蝇围着屎一样绕在他身边转来转去。跟着这群人能学个什么好出来,没过多久,陈泳就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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