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是从男女主二十四岁,江驰二十三岁开始写的。
有段剧情里提到过,江驰是十八岁那年拍MV鼻子受伤,在安暖细心帮他处理鼻血的时候,决定这辈子非她不娶的。
也就是这个时候。
所以必须在爱情的小火苗熊熊燃烧起来之前,把它掐灭在摇篮里。
否则即使这一次,江驰最后没有因爱走上极端,可是身为爱而不得的男二,也是会痛苦的。
“哥哥喜欢姐姐,那就……”苗苗脱口而出,“让姐姐给我哥哥当老婆。”
嘿!这孩子!
跟谁学的?
系统忍俊不禁:【想什么呢,这个姐姐是洛川哥哥的老婆,不是你哥哥的。】
【反正你得记住了,千万千万不能让她靠近你哥哥。不然……不然你哥哥就会死。】
系统只能用最狠的话作为威胁。
而这一招对苗苗则是百试百灵。
她怎么能让哥哥死呢?绝对不能!
“阿七哥哥我记住了。”苗苗皱着眉头说:“我不会让姐姐靠近我哥哥的。”
“宝宝。”安暖刚好找了出来,过来问她:“你在这里干什么?是想上厕所吗?”
苗苗看着她的眼神,突然变得警惕起来。
往后退半步,轻轻摇了摇头,“不想上厕所。”
安暖:“那你站这儿干嘛?”
“姐姐你叫什么名字?”苗苗问。
“我?”安暖温柔一笑,“我叫安暖。”
“安暖姐姐。”苗苗抿抿嘴唇,叮嘱她:“你千万不要靠近我哥哥呦。”
安暖:“???”这是什么话?
她来了兴致,“那你说说,为什么不要靠近你哥哥?”
“因为……”当然是因为哥哥会死掉了!
可是和阿七哥哥之间的秘密,又不能跟别人说。
苗苗绞尽脑汁地想啊想,想啊想……
突然灵光一现,有了!
“因为我哥哥的脚太臭啦!”
安暖:“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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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舞蹈室这场戏就是江驰被打的戏份。
剧本里的剧情是这样的:
四个在音乐之路追梦的少年,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难关。
身为吉他手的江驰又遭遇家庭变故,撑不下去了,一意孤行想要退出乐队。
他冲三个队友歇斯底里地发了好大一通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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