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斯特的南部,有连绵的大山。
这些山不是有土之山,地表之上也没有多少树木,反而大多是坚硬的岩石。在这大多是岩石群地表层的山上,盖不了房子,根本不能住人,没有什么土壤,也无法种些什么,山上面也没什么草丛果树,连灌木丛也没个几把,什么牛马鹿羊都不能生存,不能说绝地,但绝对养不了多少人的。
可是,这南部的山脉,却也有好处。
是的。
在看起来坚固的岩石层下,是湿暖的地下空间,并且是十分庞大,堪称一个小世界的地下空间,多了不敢说,如果在里面躲几千个半精灵军团,还是不成问题的。这是刘一夫亲身观察过。
这地方。
养兵十万都不在话下。
不过,毕竟是陌生的地方。
在这地方之下,还有一群原住民。
这是一群十分丑陋的东西,叫地矮灵。
虽然十分丑陋,但一经折服,它们会是最好最老实最忠心耿耿的奴隶下属。即便有朝一日,你沦落了,落难了,朝不保夕了,快结束了,它们依然会忠心耿耿的为你付出一切。
不过,这要是征服他们才行。
所以刘一夫不得不慢慢派兵,攻打这大山的地下世界。
另一方面,他要全力修炼魔法。
他感知到了。
这个世界。
超凡的力量正在衰退。
迟早有一天,会衰落到一个恐怖的低谷地步。到了那时,一个魔导师估计也就发一个电不死人的小电,魔法师也会成为全部骗人的玩意儿。
并且,有人学习魔法,也会举步维艰。
二十年苦功,也滋不出一点小火苗。
现在,是不多的,最后的机会。
十年时间里。
刘一夫一直在罗甘森林。
修炼魔法。
他的魔法,降术,皆有成长。
特别是魔法方面,刘一夫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至少。
他不用再慢吞吞地吟唱念咒了。
甚至。
他用战利品的上些好的干净的光滑的人皮制造了自己的魔法书。
魔法师。
一般会需要两本魔法书。
一本是自己要学的。
一本是自己写的。
现在刘一夫就是自己写了他自己的魔法书。
这本书叫御死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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