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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1页)

***

旧港早春的傍晚,周末。

空气潮湿又刺鼻,预示了行将来临的是一个闷热多雨的夏季。河水漫过沿河的低地。植被繁茂生长。整个美国的中部由植被覆盖,频繁迎接甜润雨水的冲刷。浓密森林不远处的草场上,开满早春的花朵。

周六晚上,布鲁斯和斯庞齐放下油漆刷走出工厂。后者不断撺掇前者周日来自己家里吃晚饭。“你反正一下子也找不到女人。我老婆又挺喜欢你来做客的。”斯庞齐说。

这天晚上斯庞齐正在打趣的兴头上……周六傍晚斯庞齐多半都在打趣的兴头上。周日的斯庞齐,则会在饱食炸鸡、土豆泥、鸡肉汁以及水果派以后,在自家前门的地板上四仰八叉地打盹儿。

布鲁斯从不空手赴约……每每他总是想办法弄来一瓶威士忌。这瓶威士忌一进门,通常就要被斯庞齐抢了去。他豪饮一通后才好歹轮到布鲁斯灌下可怜巴巴的几口。最后,剩下的酒精在转瞬之间就被马丁夫妇干掉了。这以后女人便坐到一把摇椅里,一边前后摇晃一边嬉笑着开斯庞齐的玩笑。“他可不像以前那么好用了。干瘪瘪的小老头一个。兴许我会去找一个年轻点儿的,比如你。”女人朝布鲁斯眨一下眼睛。斯庞齐听了,嚎啕大笑着在地上打滚,好像一只干净肥胖的老猪。

“你敢情是又想去‘钓鱼’了吧,老东西?”他会说。

桌上残留着脏碗盘,刀叉横七竖八无人整理。夫妇俩闹过一刻后都打起盹儿来……斯庞齐横卧在前门附近的地板上,女人则舒展地躺在摇椅中。从微微张开的嘴里,可以看到她的上牙床装着一副假牙。

大量鸡肉汁和土豆泥剩在桌上,供从敞开的门洞里飞进来的苍蝇饱餐。

布鲁斯猜测,碗盘这样随便留在餐桌上而不是立即拿去洗净的原因,在于斯庞齐想要帮自己的老婆洗碗,却羞于在他的面前这么做。布鲁斯可以想象,在他还没到的时候,斯庞齐曾这样对老婆说:老婆子,吃完晚饭别动手,你瞧着吧,他一走我就洗。

以前,斯庞齐在河往东去的拐角拥有一个砖房,砖房曾用作马厩。彼时火车铁轨就铺在他家的厨房门口。房前地势较低的远处,靠近河的地方,有一条肮脏的土路。春潮泛滥的时候,土路被河水淹了,斯庞齐便要涉水而行。

土路曾是通往镇上的主要线路。由于取道的人多,曾建有客栈和马车车站。事到如今,唯剩下斯庞齐过去花小钱买来改建成家居用房的砖砌马厩,作为繁盛过去仅存的见证,竖立在破败的路边了。

深辙满地的土路上跑着五六只鸡。偶尔有汽车开过。主人睡着了以后,布鲁斯小心翼翼跨过横在门口的斯庞齐,沿着土路向小镇之外走去。走出半英里,小镇已被远远抛在身后,土路在这里渐渐偏离了河岸转进山里。这一点上,河水冲刷河岸的势头尤其猛烈。布鲁斯就喜欢坐在此处的一截树桩上,往下观望河水……湍急的河水仿佛要把河岸冲垮,要吞噬掉整条土路似的。向下有近十米的垂直距离,河水打着卷儿,贪婪地舔舐着阻挡它的陆地。

这是个坐着发白日梦的好地方。

一旦厌倦了满眼的河水,布鲁斯就起身离开岸边,向山里走去。时近傍晚又取另一条道,穿过树林回到镇上。

暗笑 第十三章(2)

看起来斯庞齐终其一生主要为了做三件事:工作,进食,睡觉。当布鲁斯还在芝加哥城报报社工作的时候,每日下午放工后,他走出办公室总觉得浑身乏力、心灵空虚,心里只有不满是满的,其他都不满。因此上,他常同汤姆·威尔士去小街边的饭馆坐坐。在城北河对岸的小饭馆,可以弄到假冒威士忌和葡萄酒。他们就在小而幽暗的饭馆一角,一小时接一小时地坐着聊闲篇儿。这时候,汤姆会拖着散漫的长音,慢吞吞地抱怨说:“周而复始每日如一,这他妈是什么日子啊?我生活里唯一要做的,竟然就是派人出去找八卦新闻,然后再让个犹太小子拿官话把它们捣鼓成豆腐干文章。”

相比而言,虽然斯庞齐已经是个老人,工作结束的时候,却不见他表现出布鲁斯在报社时的疲态……虽然到家吃饱了以后他的确也会犯困。所有的下午、周日、周日晚餐后以及所有的正午时分,他几乎都在睡眠中度过。难道他对自己的生活状态全然没有疑问么?工作、妻儿、所住的房所睡的床……有了这些他便知足了么?就没有什么求之不得,而又特别想要的东西么?他的理想呢?木屑堆里那些个醒来的清晨,躺在老婆身边时,他脑子里都想些什么?这一个女人是否就具有了河水天空树木还有那遥远河岸的所有意义?她躺在自己身边这一事实,是否自然得好像呼吸一样不值得怀疑,而她的存在是否俨然生死一般绝对呢?

布鲁斯决定认为老人并没有知足。布鲁斯进一步认为,斯庞齐根本没考虑过是否知足的问题。一方面,斯庞齐具有同汤姆·威尔士一样的、类似于卑微的品质;另一方面,他的一技之长已经足以令他略感稳妥自豪。这两个因素,恐怕就是他生活所需的所有精神支柱了。汤姆·威尔士要是在这里,一定也会喜欢上这个老头吧?他会说:“老家伙可把我们迷住啦。”

他的妻子呢?斯庞齐的妻子并未出现人老珠黄的迹象,这一点与其他劳工的妻子有所不同。这也许因为她只生了两个孩子,也有可能因为别的原因。夫妇俩都很清楚自己的生活局限,并愉快地享受着有限的生活。女人做一手好菜,也爱在河边“钓鱼”的小消遣。对于生活和自己的丈夫,她从未失去热情。这些当然都可能是活力的来源。

再确切一点儿,与其说斯庞齐根本没考虑过是否知足的问题,毋宁说这个问题对他来说不成其为问题。布鲁斯还记得周六下午收工以后,斯庞齐擦手时说的话。他说:周六晚上能看见一桌做好了的晚饭,就算是一个劳工最高兴的事儿了。布鲁斯所寻找的是否就是这种感觉呢?也许他离开波妮丝是因为她不懂得如何同他生活在一起。但更有可能他的离开是为了她根本不想努力同他生活在一起。她究竟想要什么?算了,不去想她吧。这一整个下午,关于波妮丝和自己的母亲,布鲁斯已经想够了。

斯庞齐十有*不是一个爱到处跑的人。而布鲁斯呢,即便在一处停留,一切皆呈尘埃落定之势,他的思维也从未停止过……好似漩涡,又好似脱轨的列车,冒着烟把他越带越远。

他记得小时候曾在水边看见过的河里的一截小木头。像他一生所见的所有浮木一样,它当时也越飘越远,变作一粒小点儿,并最终消失了。可它并非即刻消失的,它给了你用目光追随它的时间。当你使劲看着它,努力把它留在视线之内时,突然你会对于它的存在产生了怀疑……它真的在那儿么?我真的还能看见它么?我看见的,或者说,我以为我看得见的,真的就是它么?仿佛在,仿佛能看见……可又不敢确定了。

暗笑 第十三章(3)

这是思维的小把戏,麻木的大多数对于这种把戏一无所知。只有少数人明白它的乐趣。倘若能将思维和想象稍加整理,将它们化作身体的一部分……

是否就能像斯庞齐运用油漆刷一样,运用这些思维产物了呢?你甚至可以想象自己将它们涂在真实物体的表面,就好像斯庞齐给轮子上漆那样。假设十万个人里有一个通晓这了不起的本领,他会做什么?

他会去做拿破仑或是凯撒吗?

不像。成为拿破仑或是凯撒与其说是荣耀,不如说是累赘……日夜惦记他人的安危、他人的幸福、他人的安康。要知道防谁用谁,肩负唤醒全人类的大任。拿破仑凯撒之流是领袖的代表,是世界的征服者。那样的人须在自己与世人面前架起屏障,须富有,须着昂贵衣装,以使人人嫉妒,以使人人争相效仿之。他才不呢。

布鲁斯时时刻刻对斯庞齐这一存在做着不懈思考……在斯庞齐边上刷轮子时,在斯庞齐边上走路时,在从星期天吃饱喝足了自己女人做的饭食以后倒在地上睡得像死猪的斯庞齐身上跨过去时。对,斯庞齐失去了那个他引以为傲的马车上漆作坊,可那不是他的手艺问题,那是马车本身日益减少得几乎濒临灭绝的问题。那以后他本可以去开一家汽车装饰店……如果这一产业对斯庞齐来说不是太过现代化了的话。然而他宁可继续刷轮子,继续谈论陈年旧事,继续吃喝睡眠,继续酩酊大醉。斯庞齐自己大笑着说,自己大致一周要同老婆上河边“钓鱼”四回之多。无论他是不是吹牛吧,布鲁斯很希望能明白那是一种什么感觉,为此他竭力想象起自己作为斯庞齐与充满活力的、斯庞齐的老婆一起躺在河边木屑堆上的情景……他想不好。他那强大的想象力在此处受到了天性的阻挠。他的天性对于所想象的场景作出了与预期不同的应对。他终究不能够是斯庞齐……那个*不羁、生就一双巧手的老工人,他无法将同自己妻子野合的感受,想象得如同斯庞齐津津乐道的那样愉快。相反,野合所带来的联想,却是他现实生活中在性方面遭受的挫折。斯庞齐的欢愉,对布鲁斯这个生性冷静的人来说,是不可理解的,甚至带有些许腐物的气味。

装模作样的幻想也许更适合布鲁斯?

作为乔伊斯《尤利西斯》作者。……译者注的布鲁姆《尤利西斯》的主角之一。……译者注存在于一个故事之中也许更适合他?

旁观者。故事的线索。一切事件的见证者以及局外人。

那个冷感而又过分矫情的欧洲人令布鲁斯头疼。欧洲,大陆人种,年深日久,坚硬的大陆,一切已高度发展,一切已成定局。然而美国……美国的土地仍新鲜柔软,日头仍野蛮炙人,雨水仍肆意泛滥……那是生命的气味……不是么?

破诗一首

献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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